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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中学2020秋季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09:36:03 点击率: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中学2020秋季招生方案
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为规范做好2020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0〕3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惠阳教通〔2020〕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我校招生范围(以下称“学区”):以星河丹堤为中心,西至淡澳河,北至爱民东路,东南至阿公顶公园区域(西区、新桥村交界处),主要包括星河丹堤花园、雍华庭及范围内的其他楼盘、村庄。详见附件一《淡水城区招生范围分区图》。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我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组织机构组    长:莫祖军副组长:黄辉琳  王小娜成   员:刘茂辉 周建智 刘巧玲 刘广安杨   璐   张达明 吴东新    李燕良钟远光三、招生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我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500人。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返乡就读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特殊学校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条件申报我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惠州市户籍儿童、少年;(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3)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其监护人须具有我学区内居住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中一项。“积分入学”申报我校初中的适龄少年,必须是惠阳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1.招生批次第一批:本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且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本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本学区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且户籍在淡水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非淡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此批对象须参加“积分入学”)。

2. 提交资料目录及地点一年级新生须提供材料:①、适龄儿童户口本;②、监护人的户口本;③、监护人身份证;④、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⑤、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⑥、《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下称《预防接种证明》)。(注: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核对,只收取复印件。)到我校小学部三楼教务处提交申请资料;七年级新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②、学生户口本;③、监护人的户口本;④、监护人身份证;⑤、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注: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核对,只收取复印件。)到我校中学部一楼教研室提交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及方式我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第一、二、三批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申请学校,由学校教师协助登录网上系统申报, 现场核验完成后,学校打印《2020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监护人可以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申报情况和审核结果。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4.录取办法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顺序依次招生。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次批次招生。前三批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第四批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5.政策性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1)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校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我学区的相关信息材料。

(2)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市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子女等,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4)我校学区内政策性照顾对象于5月30~31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我校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6.积分入学程序我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下称《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我校积分入学名额,待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招录完成后,于6月23日前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zwgk/hydt/tzgg/index.html)和惠阳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8224)发布。

(1)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异地务工人员(含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但在我区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入学时,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持有在惠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居住地在我校学区内)。

②在我校学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监护人或随迁子女在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自建房、拆迁协议等证明及近三个月水、电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B.监护人在学区内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我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C.我区事业编制人员在单位住所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单位住所属我校学区内)。

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我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积分入学流程A.积分申请: 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核验时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相关资料:《惠阳区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积分申请表》);②、适龄儿童户口本;③、监护人的户口本;④、监护人的身份证;⑤、学区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如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⑥、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小学一年级用);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用);⑧、由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⑨、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⑩、惠阳区投资纳税、受表彰情况、志愿服务等证明(若有则提供)。到学校(小学一年级到小学部三楼教务处;七年级到中学部一楼教研室),由学校教师协助登录网上系统申报,监护人核对《2020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

B.积分审核。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所列各项指标(附件二),按时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家长可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或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C.录取办法。根据学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社会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社保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

D.公示及申诉。我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校申请复查。

E.领取入学告知书。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F.报到注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一)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

(二)房产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依据。

(三)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在本镇街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四)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须达到4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五)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六)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社保、居住证、水电费发票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八)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总要求,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不适合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惠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3826881(区教育局教育股),转8306(学校)(小一)、(七年级);监督电话七、本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2020年5月18日附件一:2020年惠阳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分布图附件二: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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