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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东莞大朗文员培训学校:东莞各镇中小学秋季招生公告通知汇总

发布时间:2020-05-12 11:12:45 点击率:

东莞大朗文员培训学校:东莞各镇中小学秋季招生公告通知汇总
1.莞城1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结合莞城实际,2020年莞城街道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各小学就读。

招生办法及具体学区划分参见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简章,或登陆“东莞·莞城”网站http://dg.gov.cn/guancheng/学在莞城专栏查阅,或搜索并关注“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莞城户籍和非莞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二、一年级招生程序(一)报名对象类别①在报名日(含当日)前户籍属莞城辖区、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③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④父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儿童;⑤父母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含儿童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⑥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录取的企业人才子女;⑦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⑧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⑨已在莞城招生办申请过延缓入学的莞城户籍儿童。

(二)报名时间①②⑨类:5月23日9:00—6月5日类:5月18日9:00-6月5日(三)报名材料①在报名日(含当日)前户籍属莞城辖区、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证原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属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即有户号和地址一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公章确认。

(备注:电子文档)

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由莞城街道拆迁办出具的拆迁证明原件。

(备注:纸质材料)

③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入学儿童:1.儿童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6.持证人的单位工作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原件。

(备注:纸质材料)

④父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入学儿童:1.儿童与监护人户籍謄本正本及其复印件、台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原件、《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原件;4.台湾籍监护人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投资证明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 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备注:纸质材料)

⑤父母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含适龄入学儿童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1.儿童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6.书面入学申请(A4纸)。

(备注:纸质材料)

⑥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录取的企业人才子女: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备注:纸质材料)

⑦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电子文档,按系统要求上传)

⑧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1.儿童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出生证需提供业主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证明;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6.承诺书。

(备注:纸质材料)

⑨已在莞城招生办申请过延缓入学的莞城户籍儿童:1.户口簿原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证原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4.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5.属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即有户号和地址一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公章确认。

(备注:纸质材料)

(四)资料审核报名对象类别 审核方式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地点① 线上 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招生平台⑦ 线上 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招生平台线下 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莞城招生办受理点⑥ 线下 由街道企业主管部门通知莞城招生办⑧ 线下 符合申请条件的另行通知莞城招生办莞城招生办将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五)录取办法①⑨类:由莞城招生办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学区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则该学校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将该学校超出部分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择日另行在“东莞·莞城”网站学在莞城专栏、“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公布。

类: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

(六)公布学位分配结果2020年7月16日前(含7月1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七)注册(1)线上注册:7月18日,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学校预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线下注册:①⑦类:由家长携带报名表、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孩本人于7月18日(星期六)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

类:由家长携带报名表和小孩本人于7月18日(星期六)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

⑧类:由家长携带报名表、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出生证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正本原件及小孩本人于7月18日(星期六)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

(3)申请人注册后,相应学校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三、2020年秋季莞城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报名(一)报名方式:线下报名(二)报名对象申请转学插班的莞城户籍儿童,年龄须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转学插班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20年受理时间为7月20日-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户籍所在学区学校。

(四)报名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五)学位安排办法由于东莞市入户政策调整,近年我街道小学非起始年级适龄入学人口大量增加,导致辖区现有小学非起始年级招生规模超过上限。为保障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由政府全额购买周边镇街民办学位,统筹解决。

四、其他事项说明1.入学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莞城街道目前只有一所民办学校,即东莞市莞城英文实验学校。政府已全额购买该校全部民办学位用于解决我街道户籍生入学。因此,今年已没有多余学位用于招收其他民办学生。

3.户籍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截至6月5日17:00,超过此时间入户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家长携入学儿童及报名材料于8月24日-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莞城招生办统一办理补登记手续,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非莞城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受理。

4.属莞城户籍的聋哑或智障儿童,请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

5.莞城招生办受理点:东莞市莞城少年宫(万寿路82号),咨询电话:22102696。

2划片范围莞城中心小学由新芬路——南城路——罗沙路——东门路(不含东门路面)——万寿路——解元坊——仁和里——文顺坊——新风路——运河东二路——西正路——迈豪街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莞城建设小学由可园路——可园南路——莞太路——八达路——红山路——彩虹路——建设路——运河东三路方向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莞城实验小学由运河东二路(可园路起点)——解放路——解放横路——金牛路——八达路——旗峰路——南城路——新芬路——迈豪街——北正路——运河东二路方向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莞城步步高小学由东纵路——罗沙路——东门路(不含东门路面)——学院路——东宝路——东城中路方向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莞城英文实验学校由东纵路——罗沙路——旗峰路——八达路——红山路——体育横路——园岭路——东城中路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莞城阮涌小学1.由可园路——东江大道——洲面横街——大西路——振华路——运河西二路组成的区域2.由光明路(榕树头起点)——东江大道——红川路——兴隆街组成的区域莞城运河小学1.由光明路——东江大道——洲面横街——大西路——振华路——运河西二路组成的区域2.由光明路——兴隆街——运河西一路组成的区域莞城中心小学分校由运河东一路(北门桥起点)——新风路——石冲街——县后坊——东门路(含东门路面)——罗沙路——学院路——育兴路——堑头路——新河北路——运河东一路组成的莞城管辖的区域2.塘厦(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3.道滘1招生公告(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公办学校道滘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招生办法公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由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由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确定本辖区可以接受入学申请的镇街优待政策学生类别,及相应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具体见:第10页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中的表格)。

▲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四、招生程序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报名时间: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志愿填报: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填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民办学校最多可报5所;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民办学校最多可报5所。

▲填报要求1.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2.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3.申请人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

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排位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前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人数。电脑派位结束后, 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数据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民办学校预录确认申请人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2020年7月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的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公布其它学位分配结果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

▲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可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也可结合实际优先考虑招收获得本辖区积分入学学位补贴或在本辖区生活居住的申请人,具体补录办法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和民办学校确定。民办学校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

▲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有补录结果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民办学校二轮补录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学籍建立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出现人籍分离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五、道滘镇各类生源招生安排及相关指引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起始年级”是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是指小学二年级至小学六年级;初中二年级至初中三年级。

道滘户籍起始年级招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各校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家长进行线下提交纸质资料复核。(具体各校线下复核时间及要求,教育管理中心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在“道滘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网上报名须上传清晰、规整的电子相片资料1.学生户口本户主页,属集体户(入花园大街一号)的,须提供户主页复印件并加盖社区公章确认(即有户号和地址一页)

2.学生户口页原件照片。

3.监护人户口页原件照片。

4.学生彩照。

特别说明:在“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志愿填报时,可在此页进行证件资料补充上传的情况如下:1、如因购房或建房原因变更居住地,想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中小学申请跨区就读的,请补充上传: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的其中一项【如尚未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由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出示实际居住地变更证明(村书记签名盖公章)以及提供土地交易合同、报建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2集体户要根据父或母的工作地来选择填写学区学校请补充上传:单位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地址等请另加单位证明)以及近半年社保单或个体户营业执照、出生证。(如无相关工作地证明者将由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道滘镇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对象范围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群体+市优待政策+镇优待政策▲网上报名后,再线下提交纸质资料(积分制入学群体不用线下提交纸质资料)

(1)递交时间:2020年6月3-4日(2)递交地址:道滘镇济川中学办公楼三楼(招生临时审核办公室)

▲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详细要求见附表1)

道滘镇非起始年级插班招生▲招生对象: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应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办法1.公办学校:新入户道滘户籍及道滘户籍回读需要插班的申请者,请关注“道滘教育”微信公众号,按公众号中的公告时间去申请。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申请时间和方式: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

非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希望申请本镇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六、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在后期复核的过程中发现使用伪造证件的情况,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新入户或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学校的道滘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道滘的户籍学生以及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申请入学者,请于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到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道滘镇济川中学办公楼三楼)统一办理补报名。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全镇公办中小学剩余的学位和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

▲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购买学位问题。如公办学位不足,需要通过购买民办学位解决的,有关经费由镇财政全额承担。

七、学区划分和咨询电话学区划分见附表2,招生咨询电话见附表3、附表4.

附表1: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类别申请人提交资料入学安排要求积分制入学群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市优待政策群体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道滘工作的人员适龄子女由镇工业信息科技局(创新驱动办公室)根据按市文件要求核定符合资格企业,按具体条件线下收取申请人材料审核,将审核资料复印件上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复核。申请时间:待定(具体以市最新文件为准)

按相关政策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解决。如有扎堆申请的情况,由镇教育中心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2.持有引进人才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或《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每半年年审一次),并在道滘工作的人员适龄子女1.申请表(附件3);2.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或《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双方、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持证人的单位证明以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小孩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道滘镇工作的人员适龄子女1.申请表(附件3);2.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双方、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持证人的单位证明以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小孩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4.台湾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及华侨学生按市最新文件要求办理(华人华侨子女及华侨学生名单由市提供)。

5.抗疫防治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1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市最新文件要求办理(由市提供名单)。

镇优待政策群体1.父母双方是道滘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父母及小孩户口簿;2.父母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就读证明;4、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酌情解决。

2.父母一方是道滘户籍,并有道滘镇合法房产的东莞市内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1.父母及小孩户口簿;2.父母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证其中一项;4.现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就读证明;5.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3.协议群体(五福里一手业主子女)

由该楼盘根据协议,由物业管理处统一收集相关资料上交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线下复核。申请时间:待定4.道滘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由镇工业信息科技局(创新驱动办公室)根据按镇文件要求核定符合资格企业,按具体条件线下收取申请人材料审核,将审核资料复印件上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复核。申请时间:待定(具体以镇最新文件为准)

5.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具体以市、镇最新要求为准附表3:道滘镇各中小学线下服务点具体服务时间安排表学校性质线下服务地点线下服务时间时间:5月18日-6月5日联系人咨询电话济川中学公办行政楼二楼办公室10:00—11:00简老师道滘中学公办校长室8:30一11:30肖老师叶老师中心小学公办晓东楼三楼行政室叶老师新城小学公办办公室16:00-17:00肖老师四联小学公办二楼行政室16:00-17:00吴老师实验小学公办二楼行政室吴老师南城小学公办行政室3:30-4:30彭老师小河小学公办行政室2:梁老师中南学校民办软件室冯老师纪英学校民办教务处:00王老师圣广学校民办招生办陈老师附表4:道滘镇各幼儿园咨询电话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8332136、招生方案和东莞市积分入学方案可以登录“道滘教育”网页下载查看。网址:2划片范围道滘镇户籍生学区划分:学校招生学区划分济川中学户口在昌平村、大岭丫村、蔡白村、小河村、闸口村以及北永村的金牛新村、金牛路、北永新村、兴隆横街(以新兴路为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江月湾、广华、五福里、景泰、耀盈、金色阳光、丽水佳园、碧琴湾,商会大厦、景福楼、新一城华府、碧桂园、时代彼岸、宝泰大厦、文一居、粮丰楼、银禧大厦等小区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道滘中学户口在南城村、永庆村、厚德村、南丫村、大罗沙村、九曲村、大鱼沙村以及北永村的马洲、北水、永兴、兴隆街(以新兴路为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永顺春天、富盈wo城、君汇半岛、上河居、新里城、城南艺境、锦绣居、畔月湾、永逸花园等小区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中心小学户口在北永村、闸口村、马嘶塘小组、厚德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锦绣居、永顺春天、江月湾、广华、五福里、商会大厦、景福楼、粮丰楼、银禧大厦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四联小学户口在永庆村、南丫村、大罗沙村的适龄儿童,以及富盈wo城、君汇半岛、金色阳光、丽水佳园、新里城、城南艺境、上河居、畔月湾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新城小学户口在大岭丫村、昌平村、蔡白村的适龄儿童,以及耀盈广场、碧琴湾、新一城华府、碧桂园、文一居等小区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南城小学户口在南城村的适龄儿童实验小学户口在大鱼沙村、九曲村的适龄儿童,以及永逸花园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小河小学户口在小河村的适龄儿童,以及时代彼岸、宝泰大厦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4.洪梅(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一)招生对象1.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1) 招生类别: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办法A.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本镇各校学位情况实际统筹安排。

B. 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本镇各校学位情况实际统筹安排。

C.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三) 招生程序1. 网上报名(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2)报名时间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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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志愿填报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填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填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学位”“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的志愿类别学位;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学位”“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的志愿类别学位。

(5)填报要求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内容不能修改。

1.享受优待政策的申请人须在镇教育管理中心或镇商务局审核并确认其享受优待政策的后再在平台填报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3.公布学位分配结果。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4.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预录取结果以及镇教育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按通知中的时间到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已到我镇学校注册缴费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镇区公民办学校注册或参加其他学校的补录。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转学办法户籍生、享受优待政策的儿童少年需转学到本镇中小学就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学位;非户籍学生需转入本镇中小学的就读的,如果对应年级积分制有提供学位的,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三、录取原则户籍生:按学区划分录取,若学区内学位不够,则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报名及入户时间适当调整。

非户籍生:积分入学部分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志愿录取;其他由镇教育管理中心视学位实际情况统筹。

四、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制度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阳光招生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要追究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问题1. 逾期未报名群体、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我镇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本镇中小学学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学位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视本镇学位实际情况统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本学年不再安排。

2. 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寻求帮助。

5.寮步(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三)招生办法1.公办学校(1)寮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A、2020年3月1日前入寮步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按户籍所属学区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若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则按入户时间顺序安排到其他学区公办学校。

B、2020年3月1日(含)至8月31日入寮步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就读。

(2)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规定的优待政策条件的,均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具体的招生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3)符合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2020年寮步镇优待政策群体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规定的优待政策条件的,均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具体的招生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4)积分制入学非寮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2.民办学校(1)寮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2)非寮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四)招生程序1.网上报名(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2)报名时间A、寮步户籍生:5月23日9:00—6月5日17:00;B、非寮步户籍生(含积分入学申请):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3)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学生)家长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4)填报志愿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填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则可同时填报。

A、寮步户籍生:可自选申报“寮步镇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市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其中,“寮步镇公办学校”共设3个志愿。第一志愿原则上必须填报申请人所属学区的学校,如果为了就近接送小孩而第一志愿填报其他学区学校,那么需要提供父母(或一方)房产证明或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3个志愿不能填报同一所学校。

B、非寮步户籍生(含积分入学申请):可自选申报“寮步镇积分制入学学位”“优待政策学位”“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的学位。

2.资料审核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正确,则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教育部门在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4.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7月12日9:00--14日17:00前,家长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

5.公布其他学位分配结果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公布寮步镇户籍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6.注册缴费(1)申请人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3)民办学校须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确定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确认本校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7.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1)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2)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3)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 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

(4)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可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也可结合实际优先考虑招收获得本辖区积分入学学位补贴或在本辖区生活居住的申请人,具体补录办法由属地教育部门和民办学校确定。民办学校于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

(5)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早于7月27日12:00。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请人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有补录结果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8.民办学位二轮补录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8月2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注册缴费后,如果有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以进行补录。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许再进行补录。

(五)其他问题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和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户籍迁入寮步的户籍学生,若需要申请寮步镇公办学位,可在6月6日--8月25日到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综合执法大楼)申请补录。这批补录的户籍学生将由镇教育部门视学位剩余情况,并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就读。

2.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在8月25日前到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综合执法大楼)申请补录。这批补录的户籍学生将由镇教育部门视学位剩余情况,并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就读。

二、非起始年级(插班)招生(一)招生办法1.寮步户籍生: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办班就读。

2.非寮步户籍生:申请人自行到尚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二)申请时间:5月11日—8月25日(三)申请方式(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1.寮步户籍生:申请人家长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综合执法大楼)办理申请。

相关资料:(a)若是家庭户口本的,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不是父母或监护人则另外提供小孩出生证或亲子鉴定证明及复印件;(b)若是集体户口本的,携带小孩和父或母户口簿、小孩出生证或亲子鉴定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3个月以上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非寮步户籍生:申请人家长可以直接到尚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四)录取通知1.公办学校:7月16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第一批被录取学生名单;8月28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第二批被录取学生名单。

2.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根据实际通知被录取学生名单。

三、非起始年级(插班)积分制入学在本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需要申请我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6.大朗(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一、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一)公办学校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包括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二)民办学校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2.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学校▲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小学户籍生招收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文末附表1)。公办初中户籍生招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将符合入读条件的户籍生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一中、大朗中学)。如公办学位不足,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启明星初级中学。▲非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招生办法详见下表:(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照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九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购买学位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自行制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以上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网上报名开始后,招生平台不再录入直升入学学生名单。

▲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其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对外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四、招生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方式: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含非起始年级申请积分制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报名时间: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作证材料。

▲志愿填报: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自选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填报。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民办学校最多可报5所;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民办学校最多可报5所。

▲填报要求1.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2.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3.申请人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研读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其中,已申请将大朗镇作为积分申请地的申请人,在申报积分制入学享受学位补贴的学校时,需填报大朗镇民办学校,且被大朗镇民办学校录取后才能享受学位补贴。特别提醒: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同步申报民办学校。

(二)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分类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无故不参加现场核验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件核验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招生平台上会显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招生平台会显示“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后续学位分配和录取。审核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可点击查看大图)

(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0年7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人数,并于2020年7月11日按市统一安排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录取数据将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四)民办学校预录确认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或忘记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直接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五)公布其它学位分配结果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7月1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本镇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等)。

(六)注册缴费▲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七)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

▲补录计划。民办学校须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

▲报名方式。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

▲补录办法。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将依次优先考虑招收本镇户籍申请人、获得本镇积分入学学位补贴申请人、在本镇生活居住的申请人。如其中一类人员人数多于补录计划,将由民办学校进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

▲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注册缴费后,相应民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注册查重管理,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后,申请人不得再到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注册或补录。

(八)民办学校二轮补录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九)学籍建立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7.石碣(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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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碣镇2020年秋季学期户籍学生转学插班登记的公告各位尊敬的家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石碣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我镇将分别于5月中旬、7月上旬对2020年秋季学期需转学插班到我镇公办中小学的石碣户籍学生进行登记,现将我镇登记安排工作公告如下:一、登记对象及范围  2020年6月30日前已入户到石碣,2020年秋季学期需要转学插班到公办中小学的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一)登记时间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具体安排如下(因窗口位置有限,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登记):5月11日:登记2019年8月31日前入户的学生5月12日:登记2019年10月31日前入户的学生5月13日:登记2019年12月31日前入户的学生5月14日:登记2020年2月29日前入户的学生5月15日:登记2020年5月15日前入户的学生(以上入户时间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2.第二阶段:2020年5月15日后新入户或之前未登记的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6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1.第一阶段即5月11日—15日登记地点为石碣镇城中社区一楼办事大厅;2.第二阶段即7月6日—10日登记地点为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一楼。

三、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1.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户口、地址的一页和学生本人的一页);2.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学籍基本信息卡;4.城中社区户口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  5.为节省报名时间,家长先扫以下二维码录入相关信息。

四、其它说明(一)户籍插班生将通过公开抽签方式来安排公办学位(抽签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们将把入户学生信息报公安部门审核,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并依法追究家长责任。

(三)家长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2293301。

8.樟木头(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樟木头镇2020年公办学校本镇户籍学生招生通知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度本镇户籍学生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始年级1.招生学校:樟木头中学、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樟木头镇实验小学。

2.招生对象:樟木头中学:本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凡现家庭住址在圩镇、百果洞、樟罗、樟洋社区的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樟木头镇中心小学。

樟木头镇实验小学:凡现家庭住址在柏地、石新、官仓、金河、裕丰社区的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樟木头镇实验小学。

注:若学区学位不足,则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学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跨区域就读的,请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4.报名方法: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电脑或微信公众号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5.信息填写及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需上传资料:带户号及地址的户主页(集体户需上传加盖社区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小孩户口页、家长户口页、学生照片、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出生证,集体户的还需上传房产证或住址证明。

6.志愿填报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 “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最多可报5所)等志愿中的一项或多项。

7.现场核验需带的资料(2020年7月20日):公布学位安排后,请家长带以下资料到相应学校进行资料核验登记: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张(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

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请家长带《预防接种证》就近选择到柏地预防接种门诊(樟木头医院正门右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圩镇预防接种门诊(樟木头南城大道27号圩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官仓预防接种门诊(官仓上禾坪1号官仓社区卫生服务站二楼)开具。

③报读初中一年级还必须到小学毕业就读学校开具《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卡》。

二、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6日2.报名地点:樟木头镇行政办事中心三楼镇教育管理中心(二)室3.须带资料: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集体户户主页和小孩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②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卡》

三、咨询电话三、咨询电话镇教育管理中心:樟木头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四、温馨提示1.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汇总学生及家长户口资料送樟木头镇公安分局查验,如发现使用假户口资料等情况,将取消该生入读资格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2.符合报读条件的学生请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将作自动放弃报读公办学校资格,由家长就近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下一年度再作安排。

3.积分入学群体、优待政策群体招生办法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9.万江(上下滑动了解更多)

2020万江街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操作细则一、招生对象(一)万江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招收本街道户籍且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本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非万江户籍优待政策适龄儿童  父或母一方符合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相应的优待政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交优待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主要类型包括: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万江街道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父或母一方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期3年及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并在万江工作及居住;  3.父或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万江工作;  4.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5.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6.烈士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或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7.与我街道签订协议的房地产,适用于相关房地产楼盘一手房业主子女。  8.跨镇街适龄儿童群体。父或母一方在我街道服务(凭劳动合同)或居住(凭有效房产证明)的东莞市非万江户籍的适龄儿童。跨镇街适龄儿童群体的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9.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

二、报名须知(一)万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小学一年级:由万江街道各社区于5月20日提交原居民户籍小年一年级(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给学区内学校,社区和学校告知家长必须于5月23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如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2.初中一年级:由各就读的小学提交万江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名单给教育管理中心,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必须于5月23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如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3.非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计划于5月23日—6月5日进行登记,户籍在新城社区、坝新社区和万新社区的分别到户籍所在的社区登记,其他社区户籍生需要办理插班入学的,需在5月23日—6月5日在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一楼教育管理中心窗口登记,补录时间为8月15日至20日,登记时间同上。

(二)非万江户籍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和初中同时进行)

1.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执行。

2.协议群体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5日。符合条件的家长须到相关楼盘管理处登记,并由管理处告知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家长:东莞市户籍必须于5月23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非东莞市户籍必须于5月18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如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楼盘管理处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3.其他优待群体于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0日,携带相关证件到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登记。由教育管理中心告知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家长:东莞市户籍必须于5月23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非东莞市户籍必须于5月18日9:00—6月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如有困难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三、其他事项1.新城社区户籍、坝新社区户籍、万新社区户籍以及其他社区非原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结束后,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新开办的万江第二小学计划分三年招生,由于今年是万江第二小学新开办的第二年,招生年级、招生范围仍按第一年(2019年)的做法有序推进。

(1)招收年级: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四年级的适龄儿童;(2)招收范围:招收金泰、牌楼基、曲海、大莲塘、水蛇涌、共联、新谷涌七个社区的原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符合入读我街道公办小学资格并申请要求入读万江第二小学的适龄儿童。如剩余学位能满足申请人数的需求,则按需安排;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申请人数的需求,则用抽签形式确定入学名单。

符合万江户籍和非万江户籍优待政策适龄儿童(跨镇街的除外)如需报读东莞市万江第二小学的,需在原登记的地点登记后,于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6日,携带相关证件到万江第二小学申请登记。

东莞招生平台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接下来家长们就要谨记正式报名的时间在系统正式开放报名的时候完成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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